浙江省美科斯仓储物流设备研究院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
转载 2015-11-11 14:53 美科斯 来源:美科斯近日,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的官方主页上,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关于2015年省级企业研究院认定结果的通知》,浙江省美科斯仓储物流设备研究院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
省级企业研究院是在省级企业研发中心中,选择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5项以上发明专利或30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及达到一定规模,在省级科技奖励中获奖、在该领域内具有带头示范作用前景广阔的企业。
美科斯仅仅用了不到10年的时间,完成了从“跟进式创新”到“自主创新”的跨越,先后获得国家发明9项、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软著等70余项,至今享有“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名牌”、“浙江出口名牌”、“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杭州市著名商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富阳市政府质量奖” “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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