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金潮宇科蓄电池有限公司荣获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转载 2020-01-14 14:41 金潮宇科 来源:金潮宇科2019年1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19年度国家优势企业名单,全国共计1965家。其中烟台金潮宇科蓄电池有限公司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指标体系得分90分以上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目前,烟台金潮宇科蓄电池有限公司拥有发明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5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并建立了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近年来,公司通过增加资金、引进先进设备、投入智力资源提高研发强度,建立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实现技术突破,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同时合理利用诉讼,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充分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内涵并掌握自我保护的多种方法,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学习并利用好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和我国法律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促进企业的进步和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获得不仅使得公司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等方面的能力明显增强,还推动了企业创新,增强了企业知识产权实力,促进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对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