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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转载 2020-07-24 10:09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改善空气环境质量。2020年7月17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2020年8月17日起,在东至绕城高速,南至绕城高速,西至包茂高速,北至长芷高速,围合面积约为171平方公里范围内,24小时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通告》明确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类别,即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旋挖机、堆高机、场内车辆等。违反《通告》规定的,由怀化市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联合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据调查,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普遍存在油品质量差、燃油消耗高、维护保养差、单机排放量大以及使用年限长等问题,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已成为当前空气质量改善的全新重点领域。《通告》按照问题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时间精准、措施精准的原则落实精准治污,是怀化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精细化管控的重要举措,切实为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成功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提供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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