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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轮胎标准及管理

原创 2005-02-11 00:00 中叉网摘
    美国轮胎轮辋协会 (TRA) 、欧洲轮胎轮辋技术组织 (ETRTO) 和日本机动车辆轮胎制造者协会 (JATMA) 分别为美国、欧洲和日本的轮胎标准化工作组织,其制定的标准都是国际上有影响力和有一定权威的标准。
  1 .欧、美、日轮胎标准现状
  欧、美、日的轮胎标准在诸多方面都体现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现将主要特点简要归纳如下:
  (1) 计量单位。轮胎尺寸、气压、负荷和速度的计量单位,美国采用国际单位和英制单位双轨制,欧洲则是单一的国际单位,而日本的轮胎气压仍使用 kPa 和 kgf / cm 2 两种单位,这有利于国际间的相互交流。
  (2) 低断面轿车子午线无内胎轮胎高速发展。目前,欧、美、日的轿车轮胎全面低断面化和子午化是发展趋势,在其轮胎标准中,低断面轿车子午线轮胎部分得到飞速发展。其中 2003 年版的 ETRTO 标准手册中已有 25 系列的轿车子午线无内胎轮胎; 2003 年版的 TRA 标准年鉴中也列出了 30 系列的原配轿车子午线无内胎轮胎;而 2003 年版的 JATMA 标准年鉴中,轿车轮胎的高宽比最低为 40 ,即 40 系列,同我国情况差不多。在欧洲已没有原配的轿车斜交轮胎,在美国也仅有 P155 / 80D16 、 P215 / 75D16 和 P225 / 75D16 三个规格,日本也只有 5 . 60-13 、 6 . 00-16 和 H78-15 三个规格。另外,在 2003 年版的 ETRTO 标准手册中,列出了 70 和 80 系列的 S 型临时备用的轿车子午线轮胎, 65 、 70 、 75 、 80 、 85 、 90 和 95 系列的 T 型临时备用的轿车子午线轮胎。这些 S 型和 T 型备用轮胎允许斜交轮胎和带束斜交轮胎的存在,没有放在表格中,只是以备注的形式告知;在 2003 年版的 TRA 标准年鉴中列出了 60 、 70 、 80 和 90 系列的 T 型临时备用轿车子午线轮胎和轿车斜交轮胎,在日本标准中列出了 70 、 80 、 90 系列的 T 型和 75 、 80 系列的折叠式临时备用的轿车斜交轮胎,以及 70 、 80 系列的 T 型临时备用的轿车子午线轮胎。
  随着轮胎断面高宽比的降低,轮辋名义直径也越来越大, 35 、 30 及 25 系列轿车轮胎的轮辋名义直径大都在 17 ~ 21 ,有的轮胎已装配 22 、 23 和 24 的轮辋。轮辋名义直径的增大,使轮胎更能适应高速行驶的要求。
  (3) 载重汽车轮胎结构多样化。在欧、美轮胎标准中,载重汽车轮胎的结构在各类轮胎中最为多样化。目前,普通断面、宽基、低断面斜交结构和子午线结构品种齐全,而且低断面公制子午线轮胎得到迅速发展,尤其以欧洲为最。例如:在 2003 年版的 ETRTO 标准手册中,微型载重汽车轮胎除普通断面的斜交轮胎和子午线轮胎外,还有 60 、 70 和 80 系列的公制子午线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有安装在 5 0 深槽轮辋上的 55-95 系列公制子午线轮胎,也有我们所谓的“ 80 ”系列,还有 40 系列的 CT 公制子午线轮胎,在欧洲已看不到英制表示的轻型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载重汽车轮胎,除了英制普通断面子午线轮胎和普通断面代号标志子午线无内胎轮胎外,还有多用途 ( 公路、越野和农业 ) 车辆用宽基 50-80 系列子午胎;公制宽基载重汽车轮胎代替双胎并装的载重汽车轮胎,在欧洲的交通运输中随处可见。综上所述,宽基低断面公制子午线无内胎轮胎是当今各类载重汽车轮胎发展的方向。
  (4) 宽基、低断面子午线结构在工程、工业和农业轮胎中普遍发展。欧洲 ETRTO 和美国 TRA 及日本 JATMA 标准中,工程机械轮胎都在窄基斜交轮胎和子午线结构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了宽基斜交轮胎、子午线轮胎和低断面子午线轮胎;农业拖拉机驱动轮胎、建筑工程拖拉机子午线轮胎、工业车辆宽断面斜交和子午线轮胎以及低断面子午线轮胎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宽基、低断面子午线轮胎不再是载重汽车轮胎专有的结构,已经迅速发展到大工程轮胎、农业轮胎、摩托车胎和工业车辆轮胎中,对提高轮胎性能和使用寿命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 .欧、美轮胎标准的管理模式
  (1) 是自愿采用的推荐性标准。 ETRTO 和 TRA 均是非政府的民间轮胎标准化组织,它们所制定的轮胎、轮辋及气门嘴标准旨在指导这类产品的制造者和汽车、飞机及其他轮式车辆和装备的设计制造者及用户选用。标准中特别声明所列的全部资料仅供咨询和自愿选用,对采用该标准所制造的产品性能和使用效果一律不负法律上的责任。在日本既有国家制定的轮胎标准,又允许非政府组织制定的轮胎标准的存在。尽管欧、美轮胎标准就其属性而言都是推荐性标准,但具有很长的历史,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和权威性。
  (2) 以为市场经济服务为前提。从欧、美标准化组织的管理形式来看,其轮胎标准化组织的活动不是政府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的一切宗旨是为市场经济服务、为用户服务。当市场和用户要求制定和修订标准时,这些民间的非政府标准制定部门就会及时地制定或修订标准,不存在报计划、审批计划的问题。产品标准只要能满足用户要求,就可制定或修订,需要什么性能的产品,就制定这种性能的技术要求,生产这种规格的产品。例如: TRA 每季度都召开一次会议,每年根据市场和用户需要对其标准年鉴的内容进行四次补充和修订,作为下一年标准年鉴的出版稿; ETRTO 也是每年召开几次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下一年的标准年鉴出版稿。
  (3) 走上法制管理的轨道。虽然欧、美标准都是自愿采用的推荐性标准,但其中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标准,一般都是由政府机构委托标准化民间组织来制定,然后由政府部门和立法机构审批,成为法律、法规,或者直接采用一些标准或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将其纳入法律法规体系,强制执行。例如,在轮胎方面, TRA 和 ETRTO 规定的规格尺寸、负荷、气压标准是自愿采用的,而对轮胎产品性能标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法规,用以保障人身安全。如美国 DOT 法规和欧洲的 ECE 法规分别规定:凡进入到各自市场销售的轮胎都必须保证达到其法规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对于经济活动的管理,在一般情况下,以制定水平先进的标准为手段,来提高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对于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法规、法律,以此作为手段进行强制性管理,这是欧、美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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