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条利好令九江物流“如虎添翼”
转载 2006-09-06 00:00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来源: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本报讯(丁格非 记者 姜月平)在构建大物流的呼喊声中,我市积极研究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举措。昨日记者获悉,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已研究同意《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6条利好政策,令九江现代物流这一朝阳产业“如虎添翼”。
诸多利好助力物流发展
“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诸多利好政策,必将促进我市一些重点物流节点项目的发展!”市经贸委副主任陈南桥告诉记者,《意见》的出台历时两个多月,我市在参照国家9部委相关政策等8个文件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我市推进物流业的举措。这些利好政策中主要有:对物流企业用地予以支持,物流建设中的仓储、加工整理项目可安排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涉及市场经营、交易项目即实行公开出让;从明年开始由财政安排资金建立现代物流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现代物流业的整体发展;凡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扩建物流项目,除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属本级收入的收费予以免征。
据介绍,其它利好政策还有取消经营国内铁路、水路和联运货运代理的行政性审批;合理确定物流企业营业税计征基数;对新办独立核算交通运输业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物流业“减负”有新招
市经贸委有关人士介绍,我市此次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举措中,另一个重要的部分是进一步整顿规范物流秩序,切实做好物流业的服务管理。
在规范物流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方面,工商部门在为物流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除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颁布决定规定外,其它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严禁向物流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凡违规设置站点,擅立收费项目,向货运车辆及物流企业等乱收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物流基地经营管理单位统一代办入驻物流业的工商、税务证照手续,办理手续和相关证照只收工本费,可先进场经营,同时办理手续。凡外地经营户进入物流基地签订三年以上经营合同,并一次性交纳租金的,可就近落户,其子女可就近入学,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此外,在物流企业准入、快速通关、大宗超高超宽货物进城等方面,我市也采取了相应举措。
物流业要成为支柱产业
我市确定,推进现代物流业一年奠定基础,初见成效,两年形成框架,加快发展,三年建成完善,形成特色。
据悉,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通过建设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大政策环境、大基础设施和大信息网络三大平台,积极采用先进物流管理技术和装备等手段,组建一支强有力的现代物流业工作队伍,整合、优化九江物流业发展的大资源,实现在突破九江区域的大区域范围内,赣鄂湘皖大宗物品贸易在九江区域的大转港。把九江建设成为区域物流、国内物流和国际物流的大通道,把物流业培植成九江经济的一大产业,最终成为发展九江经济的一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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